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損元吉,無咎,可貞,利有攸往

2023-04-29 17:05:17 人看过

損元吉,無咎,可貞,利有攸往

【原文】

損。有孚,元吉,無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

初九。已事遄往,無咎,酌損之。

九二。利貞。征凶,弗損益之。

六三。三人行,則損一人;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

六四。損其疾,使遄有喜,無咎。

六五。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元吉。

上九。弗損益之,無咎,貞吉。 利有攸往,得臣無家。

《彖》曰: 損,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損而有孚,元吉,無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,二簋應有時;損剛益柔有時,損益盈虛,與時偕行。

《象》曰:山下有澤,損。君子以懲忿窒欲。

已事遄往杂卦传原文,尚合志也。

九二利貞,中以為志也。

一人行,三則疑也。

損其疾,亦可喜也。

六五元吉,自上祐也。

弗損益之,大得志也。

【注释】

1)损:

解1.卦名。通行本为第四十一卦,帛书本为第十二卦。“损”是减损、敛抑。从卦象上看,内卦或曰下卦,为《兑》泽,外卦或曰上卦,为《艮》山;内卦谓己,外卦谓人;泽卑山高、己卑人高,正是自我减损、卑抑之象,故卦名题为《损》。《文子·上仁》“自卑下故能高人,自损弊故实坚”,斯之谓也。另从卦爻上看,《乾》天高損元吉,無咎,可貞,利有攸往,《坤》地卑,内卦《乾》自损一阳以益外卦之《坤》,则己之《乾》天高而自损为《兑》泽卑,亦是卦名“损”之义。

解2.象徽“减损”,其义主于“损下益上”。

2)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贞,利有攸往:

解1.“有孚”统领以下数句占辞,即谓有大吉、无害、宜于占问、行往有利等卦兆。

解2.这几句说明“减损〞之道的吉祥、无害、可正、可行,其中强调处损当以“孚信”为前提。

3)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:

解1.此或断句为“曷之用二簋,可用享”,意思相同。“曷之用”即“二簋曷之用”,“二簋”两字蒙后而省。“曷”同“何”。“之”,复指前面所省的宾语“二簋”。“簋”,圆形食器。二簋之食,喻微薄之物。“享”,祭祀。处损之时,祭物正宜简约,所谓“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禴祭”。

解2.这两句以设问的形式,说明“损”之道惟在心诚,不必损其过甚而务以丰物益上。故拟“二簋用享”为喻,言当损之时,只要心存孚信,虽微薄之物亦足以奉献于上。

4)已事遄往,无咎:

解1.帛书“已”作“巳”,《集解》引虞翻作“祀”。经中“祀”字两见,均见于《困》卦,而帛书不作“巳”,亦作“祀”。因此“已事”读为“祀事”,可能是汉后的事。然而读为“祀事”确实较他说为顺畅,理由一是此爻“祀事酌损之”正承卦辞“二簋可用享”而说;理由二是《益》卦六三“凶事益之”与此爻“祀事损之”正相为对。参照“益”卦之“凶事”,可知此爻之“祀事”是指祈福的祭事。“遄”,速。

解2.“已”,竞也,犹言告成;“事”,句中当指“修养”之事;“遄”,迅速。此谓初九当“损”之始,阳刚处下,上应六四,故于“自修〞之事初成,宜速往应四,以为辅助,即明“益上”之义。

5)酌损之:

解1.酌量减损。处损之时,祈福之祭在规模、数量等方面要适度为之。

解2.初应六四,犹损刚益柔,唯此时不可盲目过损其刚,故以“酌损”为宜。

6)利贞。征凶,弗损益之:

解1.“征”,谓征伐别人以自益。“弗损益之”,谓处损之时,不应损害别人而是要帮助别人。这是对“征凶”的解释。上九“弗损益之”与此同训。

解2.“弗损”,指九二不自损;“益之”,指有益于六五。此言“减损”之道是损有余以益不足,九二阳居阴位,刚柔适中,非“有余”者;六五阴居阳位,亦刚柔适中,非“不足”者:两者虽为正应,但九二不可“遄往”,惟不自损而长守其正,即可“益上”,故曰“利贞,征凶”。

7)三人行,则损一人;一人行,则得其友:

解1.此谓人杂则不同心,不同心则事败;反之则同德,同德则事成。“损一人”、“得其友”,比喻事成、事败。“三人行则损一人”,即所谓“损有余”;“一人行则得其友”,即所谓“补不足”。

解2.“三人”,泛称多人,文中特指阴性;“一人”,前指上九,后指六三。这四向说明六三居下兑之极,应于上九,悦而求之,但若群阴并行以求杂卦传原文,必损上九一阳;若己一人独往,则阴阳专情和合,故得其友朋。

8)损其疾,使遄有喜,无咎:

解1.“损其疾”,疾患减轻;引申之,凡不顺、晦气、毛病缺点等皆可谓之“疾”。“有喜”,病愈;引申之杂卦传原文,由不顺转顺、由不良转良亦可谓之“有喜”。“其”,指六四自身,即问蓍者。

解2.“疾”,指六四思恋初九所致“相思之疾”。此谓六四柔正得位,处上艮之始,与初相应,能自损其疾,速纳阳刚,故“有喜”而“无咎”。

9)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元吉:

解1.“或”,不定代词,指有人。因六五处君位,故“或”可能是指大人、贵人。古以贝为货币,用绳串起,一串五贝,两串为一朋。“十朋”,价值百贝。百贝之龟,盖即古所谓大宝龟,长一尺二寸(见《史记·龟策列传》)。贵人以大宝龟助益之,自是大吉之兆,不能拒绝。“克”,能。“违”,背、拒绝。

解2.这三句说明六五柔中居尊,为“虚中”自损而不自益之象,故天下纷纷“益之”,乃至受益“十朋之龟”,未能辞谢,即喻其尊居“君位”,遂获“元吉”。

10)弗损益之,无咎,贞吉。 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:

解1.“往”,出去做事,“得臣”,谓得为国君之臣而食朝禄。“无家”,不再闲居于家。“得臣无家”可与《大畜》卦“不家食”对看。经过不断地自损、益人,至上九自家始得受益也。

解2.此言上九以阳刚居《损》之终,“损下益上”必将转化为“损上益下”;但上九受下之益已极,毋须“自损”便有以施惠其下,故有“弗损益之”之象。“无家”,犹言不限一家。上九能“弗损”而“益”下,即可“无咎”;但宜守“正”然后得“吉”,以此有往必利,必将大得“臣民”而不限一“家”。此极言“益下〞之德弘大,从而也获“得臣无家”之吉。

11)损,损下益上,其道上行:

解1.“损”,举卦名。“损下益上”,释卦象。《损》卦卦象为减损下卦《乾》之一阳爻而增益上卦《坤》,使下卦《乾》变为《兑》,上卦《坤》变为《艮》。“下”兼指居下位的臣民,“上”兼指居上位的君上;抽取在下臣民之赋贡以增益国家之财政,亦即“损下益上”。“其道”,指卦象“损下益上”的内涵。“上”,君上。“行”,奉,下给于上曰行、曰奉。

解2.“上行”,犹言向上奉献,即下者自行减损以奉于上。这两向以上下卦象释卦名“损”之义,谓上艮为阳能止于上,下兑为阴能悦而顺之,故有“损下益上”之象。

12)损而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贞,利有攸往:

解1.“损”,指在下之臣民自我减损而奉上。“孚”,诚。

13)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,二簋应有时:

解1.《彖传》把祭祀冥冥在上的神灵比喻为在下的臣民供奉在上的君主,因此便将卦辞“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”理解为在下的臣民减少对在上的贡物。《彖传》认为在特殊的时境下才可以减少向上的贡赋纳税,如疾疫、凶荒之年等,故云“二簋应有时”。

解2.行“损”必须适时;即不论以“二簋”奉上,还是损下之刚以益上之柔,均当顺应其“时”不可滥为。

14)损刚益柔有时,损益盈虚,与时偕行:

解1.“损刚益柔”即“损下益上”。因为《损》卦是通过损去下卦《乾》刚的一个阳爻以增益上卦《坤》柔而成了下《兑》上《艮》。“偕”,共、同。此处强调损下益上要取法损益盈虚的客观规律。要因时而行、适可而止,陈梦雷说“当其可之谓时”也是这个意思。如逢疾疫凶荒之年、战争衰败之际,则不可复行损下益上,而当发仓放粮、振乏救匮。

解2.自然之质,各定其分,短者不为不足,长者不为有余,损益将何加焉?非道之常,故必“与时偕行”也。

15)山下有泽,损:

解1.《损》卦上《艮》山,下《兑》泽,上卦也叫外卦,象他人;下卦也叫内卦,象自我。山高泽卑,因此《损》卦即象征自损使卑,益人使高,损己益人;这种解释可以从下句“君子以惩忿窒欲”得到证明。《彖传》是从“为君之道”的角度讲损民益君之理,而《象传》则从“为臣之道”的角度讲损己益人的君子修养之道。

16)君子以惩忿窒欲:

解1.“惩”,抑止。“窒”,阻塞。《大象》从损欲、损愤两个角度讲损己益人之道。膨胀一己之贪欲以满足其物质需求是为损人益己;反之,遏塞一己之物欲以救乏济困则是损己益人。泛滥一己之愤怒以满足其心理需求是为损人益己;反之,抑止一己之愤怒以宽和待人则是损己益人。《黄帝四经·十大经·本伐》云:“世兵道三,有为利者,有为义者,有行愤者”。“为利”、“行愤”是兵道之大忌,亦为损道之大忌。

解2.君子以法此“损”道,以惩止愤怒,窒塞情欲。夫人之情也,感物而动;境有顺逆,故情有愤欲。惩者,息其既往;窒者,闭其将来。愤、欲皆有往来,惩、窒互文而相足也。

解3.君子观此卦象及卦名,认为外物浸蚀人,或触动人之愤怒,或引起人之贪欲,皆损害人之德行,犹泽水浸蚀山根,损害山体,从而制止其愤怒,杜塞其贪欲。

17)已事遄往,尚合志也:

解1.“尚”同“上”,指在上的应爻六四。此条《小象》与《彖传》一样,也是以祭祀在上的神灵喻自损以益上。《管子·君臣上》“民不散而上合”,与此“尚合”同。

解2.孔颖达认为本爻犹言人臣“竟事速往”、“损己奉上”,含有“学而优则仕”的意味。

18)九二利贞,中以为志也:

解1.“贞”,正。九二居下卦之中位,故言“中”。

解2.夫自守而不妄进,宜若无益于上矣,然由是而启时君尊德乐道之心,止士大夫奔竞之习,其益于上也不少。是“弗损”乃所以“益之”也。

19)一人行,三则疑也:

解1.“行”,成,事成。“行”与“疑”在此互文见义,此言一人做事则专一而事成,三人共事则多疑而事败。

解2.“一人行”体现着阴阳互合的“专一”之道。从“三人行,则损一人”中,又可以看出,不适合的“益上”,事实上是“损上”之举。

20)损其疾,亦可喜也:

解1.“疾”,盖就愤怒贪欲而言,愤、欲为人之大患,故人能损去之損元吉,無咎,可貞,利有攸往,实可喜之事。“亦”,实,实在。

21)六五元吉,自上佑也:

解1.“上”,注家训为上天。疑“上”指在上之大人、贵人。

22)弗损益之,大得志也:

解1.损极则益。不损人益己,而是损己益人,到头来自己反会受益,这即是所谓“大得志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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